- 山西盐湖区:给蔬菜大棚让地 50亩玉米收获前被毁(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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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小时 损毁玉米50余亩
8月14日晚7时许,记者随着举报人李振萍一起赶到了位于盐湖区冯村乡新郭村的农作物损毁现场。
在夜幕中,一台拖拉机亮着刺目的灯光,装在着农用机械正在地里来回穿梭,伴随着拖拉机的轰鸣声,一批批高过人头得玉米农作物连片被毁。在拖拉机又一次驶近地头的时候,记者叫住了司机询问。
在干什么呢?
翻地。
翻谁家的地,怎么连玉米穗都翻到地里?
记者捡起地上一穗已经饱满灌浆的玉米问。
司机也觉出了不妥,便熄火停了下来告诉记者,自己是经营秸秆还田机的,村干部当天下午叫他来,说好每亩地给他30元的价格。
随后,一位自称村支书兼村委会主任的人走过来,说就是他叫来的人,而他自己是接到乡政府指令后才这么做的。
为何要毁掉即将收获的玉米地?此人说,乡政府规划要在此建设蔬菜大棚,并要求22日施工队进工地开始施工,所以他才紧急腾地。
“我这不是粮食玉米,是配种玉米,中药材也是育苗的……再有1个月时间,玉米种就可以收获了……”被毁玉米地的主人李虎滨心疼地说。李虎滨告诉记者,地块是从新郭村承包的,总亩数为100多亩,种植的除了玉米还有中药材。
在接到当事人报警后,盐湖公安分局冯乡村派出所民警赶来阻止了事件进一步发展,并将拖拉机暂扣,相关人员也被带回派出所讯问。
事后李虎滨丈量,短短4个小时,被损毁的配种玉米达50余亩。
农户:本欲继续协商 毁地却已开始
2008年,闻喜人李虎滨来到新郭村,和该村二组达成协议,承包102亩土地发展农林牧副渔等“特色农业产业”,承包年限为16年,即2023年到期。今年初,李虎滨和北京某种公司达成协议,在承包地上培育玉米配种种子,收获后该公司视质量等级予以收购,种业公司为李虎滨提供了5000元的定金,并派技术人员指导。
据李虎滨的妹妹李振萍讲,8月5日左右新郭村村干部来找李虎滨,说盐湖区政府发展设施蔬菜,乡政府看中了李承包的这块地,前后商量几次,但最终没有达成书面协议。8月13日,接到村干部电话,说给18万余元,便要强制收地。
“我哥说乡、村干部都说了,行不行也得行,就这么些了。我哥以前患过脑炎,遇上这种事情,一着急就患病。”李振萍说,除了哥哥因为身体原因无法应付这种情况外,她自己还为哥哥在夏县、盐湖区承包土地的事情前后投资过60余万元,所以她不得不要求参与赔偿协商。
“其实,因我哥哥身体不好,我也早就不想让他经营这么多地啦,政府发展大棚菜也是为老百姓办好事嘛,赔偿款如果让我们不要吃亏太多,我也会认的。”李振萍说。
在拒绝了村干部拿来的18万余元的支票后,李虎滨说14日再协商。并且约定,下午要回老家闻喜上坟,协商在上午进行。但是第二天,李家兄妹等了一早上都没有见到人来谈,于是回闻喜上坟去了,到下午5时许,李虎滨回到承包地一看,已经有人在毁地了。
乡政府:不知道最终协商不成的事情
15日,记者见到了冯村乡政府一负责人,该负责人表示,为建设蔬菜大棚腾地的事确实是乡政府安排的,但是和李虎滨协商不成的事情自己并不知晓,按照工作程序,乡政府要通过新郭村委来办理这件事。12日,新郭村委具体承办人员给乡政府汇报,已经和李虎滨打成协议,每亩地租金400元,赔青款每亩1300元,总额为18万余元,乡政府随即把18万元打到了新郭村具体承办人的账户上。
“这件事情发生后我们乡政府才知道,李虎滨后来反悔了。因为工作程序所限,我们没有和承包户直接对面,以至于工作出现了疏漏。面对已经发生的误会,我们现在正在和李虎滨、新郭村村委会三方协商,积极处理。”
“不管是否达成协议,为什么不能等1个月收获了再腾地?”面对记者的疑问,乡政府负责人的解释是,蔬菜大棚也必须尽快建设,要不就赶不上时令了。
“成熟的玉米还不到时候,为什么不收嫩玉米,最低程度减少损失?”记者问。乡政府该负责人的答复是,嫩玉米也没有长成呢,费工夫去收嫩玉米人工成本太高了。
据悉,和李虎滨达成玉米种子收购协议的北京某种业公司人员已经获悉此次变故,正在赶来盐湖区要求交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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